综合所得纳税是指个人将以上各项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后,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,并进行纳税。
综合所得包括的税目有:
1. 工资薪金所得:包括个人从事劳务、职业、就业等活动所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、劳动报酬等收入。
2. 营业、生产所得:包括个体工商户、合伙企业、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或生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3. 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储蓄存款、债券、股票等投资获得的收益。
4. 物价中涉及的指定商品和服务的税收:包括个人在购买指定商品和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等税款。
5. 资本利得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出售资产(如房屋、股票等)获得的差价收入。
6.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授权他人使用自己拥有的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而获取的收入。
7. 赞助费、稿费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提供赞助或创作文学、美术、戏剧、音乐作品等而获取的收入。
8. 其他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收入,如中奖所得、兼职收入、特殊津贴等。
综合所得纳税是指个人将以上各项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后,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,并进行纳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