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述标准可能会根据江苏省的具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。具体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上下限标准,需参考江苏省相关部门的实施细则和通知。
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等部门的规定,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的上下限标准如下:
1. 缴费基数上限: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管理规定,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,缴费基数上限为该省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%。
2. 缴费基数下限: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管理规定,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,缴费基数下限为该省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%。
上述标准可能会根据江苏省的具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。具体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上下限标准,需参考江苏省相关部门的实施细则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