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所得纳税是指将以上税目所得综合计算后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综合所得包括以下税目:
1. 工资薪金所得:包括个人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劳动报酬所得;
2. 劳务报酬所得:包括个人提供劳务所得,如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、劳务派遣等;
3. 财产租赁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租赁房屋、土地、车辆等财产所获得的租金收入;
4. 稿酬所得:包括个人创作的文学作品、艺术作品、科学作品等所获得的稿酬收入;
5.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使用其所拥有的特许权而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;
6. 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投资、购买股票、理财产品等获得的投资收益;
7. 房地产出租所得:包括个人通过出租或转让房地产所获得的租金或收益;
8. 经营所得:包括个人经营企业或从事独立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或收益;
9. 非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各类所得。
综合所得纳税是指将以上税目所得综合计算后征收个人所得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