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随意增加服务费用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二条,该法规定了商品服务费用应当公示明码标价的要求,禁止商家任意增加服务费用。
消费领域典型的霸王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八种:
1. 无理由拒绝退换货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九条,该法规定了消费者购买商品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。
2. 强制捆绑销售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二条,该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,禁止以捆绑销售的方式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。
3. 过度延长维修期限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一条,该法规定了商品维修的合理期限,不得以任何理由无限期延长消费者的维修期限。
4. 随意增加服务费用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二条,该法规定了商品服务费用应当公示明码标价的要求,禁止商家任意增加服务费用。
5. 默认自动续费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二条,该法规定了经营者不得擅自增加对方订购的数量或者规模,也不能将未订购的商品或者服务添加到对方的购物车中。
6. 强制购买延保服务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,该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延长服务的权利,禁止商家以强制购买的方式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。
7. 不明示免责条款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四十条,该法规定了合同条款应当明确,不得以不明示方式免除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或者加重对方的责任。
8. 虚假宣传/欺诈行为:霸王条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十条,该法规定了广告宣传应该真实、准确、明确的要求,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。
以上霸王条款违反的法律法规并不仅限于上述几项,具体违法情况还需根据具体的消费领域和条款内容进行综合判断。